5月13日,浙江省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等相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职工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
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6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20%。
原文如下: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经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职工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 二、高层次人才、退役军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在最高60万元的基础上按原规定比例上浮。 三、同一对夫妻在2013年11月19日(含)后生育二孩、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以出生证载明时间为准)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在最高6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20%。 四、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区间自愿选择。 五、目前已出台的高层次人才、退役军人、装配式建筑及本次出台的二孩三孩职工家庭等各类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能叠加使用。 六、本次政策调整由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七、本通知自2022年5月18日起执行。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最高贷款额度等相关政策的通知
同一天,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其中,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
并且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人中有一人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两人(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90万元。
与此同时,常州加大对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对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在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
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符合贷款条件且借款申请人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据悉,今年以来,已有多地对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包括马鞍山、宁波、北海、自贡、株洲、福州、日照等地,主要调整方向包括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等,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此信息来自浙江买房,版权归原作者,转载此文目的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进行删除处理(applets@hope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