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
完善房地产政策,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会议要点:
(1)基调: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扎实稳住经济,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抓紧谋划增量政策工具,加大相机调控力度,把握好目标导向下政策的提前量和冗余度。
(2)扩大内需:全力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强化土地、用能、环评等保障,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
(3)财税、货币政策:加快落实已经确定的政策,实施好退税减税降费等政策,用好各类货币政策工具。
(4)地产政策:坚持“房住不炒”,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央行、银保监会:首套房商贷
利率较LPR下调20个基点
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中:
(1)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2)在全国统一的贷款利率下限基础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央行: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支持刚性住房等需求
4月29日,人民银行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进一步落实金融支持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等工作措施。
其中:
(1)用好各类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抓紧谋划增量政策工具,支持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
(2)进一步有效管控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支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3)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及时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银保监会:支持城市建设治理指导意见,
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5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
《意见》强调,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禁银行保险机构配合地方政府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灵活调整受疫情
影响人群个人房贷还款计划
5月4日,银保监会近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其中:
(1)鼓励拨备水平较高的大型银行及其他优质上市银行有序降低拨备覆盖率,释放更多信贷资源。
(2)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支持“新市民”在城镇创业就业、购房安居等方面的金融需求。
(3)支持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
(4)因城施策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首套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灵活调整受疫情影响人群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计划。
地方政策
重点政策详情
· 广州市 ·
南沙人才绿卡政策延期一年
4月27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局和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局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续实施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沙区人才绿卡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有效期延续至2023年4月27日。
· 东莞市 ·
正式放松限购,
5月1日起恢复个税购房政策
4月29日,东莞市住建局旗下“莞e认购”小程序更新了该市购房政策。自2022年5月1日起:
(1)恢复个税购房政策,既认社保也认个税(此前仅认社保);
(2)连续缴纳放宽为累计缴纳(原首套12个月,二套36个月);
(3)新入户家庭取消入户和社保“双半年”要求;
(4)新增人才购房政策,本科、初级职称、技师购买首套仅需2年内累计缴纳满半年,二套需3年内累计缴纳满24个月。
· 东莞市 ·
多孩家庭放宽购房,
证满2年可交易转让
5月1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莞七条”)。其中:
(1)增值税免征年限:由5年缩短至2年;
(2)放松限售:取证满3年缩短至2年;
(3)限购放松:二、三孩家庭可多购1套商品住房;(此前东莞本地人限购2套新房,不含二手;外地人限购2套,含二手房)
(4)多证合一:实质作为一套住房使用的“双(多)证房”按一套算证;
(5)公积金贷款提额:购买绿色建筑商品住宅贷款额度上浮20%(此前首套最高90万,二套最高50万);
(6)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企业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金后,即可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此前需交齐全款)。
· 佛山市 ·
满五年商品住房不计入
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4月26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存量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到,对最近一次契税缴纳时间或不动产登记时间满5年的商品住房执行以下政策:居民家庭在线上办理购房资格校验时,该商品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该商品住房在进行买卖合同网签、赠与、司法拍卖等转让手续时,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校验。
· 江门市 ·
举办夏季促消费活动,
买房可获最高500元消费券
4月27日,广东省江门市住建局、商务局联合主办“2022年江门夏季促消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自4月28日起,将向在江门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网签手续的前若干名购房人,发放总价值3700万元的消费券,为期2个月。
其中:
(1)建筑面积100㎡以上(含100㎡)的前5000套新建商品住房,每套发放5000元消费券。
(2)建筑面积100㎡以下(不含100㎡)的前4000套新建商品住房,每套发放3000元消费券。
· 惠州市 ·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取消惠阳大亚湾限购
4月30日,惠州市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
其中:(1)在完善住房销售政策方面,满足惠阳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纳入限购重点片区。
(2)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商业银行要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3)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4)提升居民购房便利度和居住品质。加强部门协同,深化信息共享集成,优化业务流程,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鼓励房地产业协会开展“三天无理由退定”“安居惠州、放心购房”倡议活动,为居民购房提供便利条件。
· 中山市 ·
将从预售资金监管、限购区域、
销售价格等六方面优化政策
4月30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山监管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
(1)坚持中心城区限购政策,限购区域明确为东区街道、石岐街道,其中岐江新城规划范围不列入限购区域(岐江新城规划范围指:北至小榄水道,西至港口河(包含岐港片区和海景片区),南至五马峰-中山站片区,东至沙港路-置业路-烟筒山)。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2)合理确定商贷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3)允许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在合理区间网签备案。
(4)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大对人才支持力度,全面支持商转公等。
(5)合理确定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参考工程造价等。
· 中山市 ·
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等
非本地户籍人才可购1套新建住房
4月28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安居保障措施的通知》。
《通知》明确,凡持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非中山户籍人才,允许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房屋自网签之日起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房贷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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