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关于“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了新政策通知,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图片来源:镇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据悉,镇江市上一次“商转公”于2019年10月31日恢复,后于2021年3月15日起暂停。
此次政策的重点如下:
01 2023年1月1日(不含)前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 02 对已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的分批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03 2023 年 1月1日(含)后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及“商转公贷款”业务。
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一)“商转公贷款”的对象 1、2023年1月1日(不含)前已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且最后一次贴息期满的; 2、2023年1月1日(不含)前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且符合“商转公贷款”贴息条件的职工,应先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待贴息期满后方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商转公贷款”的条件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应符合我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规定,同时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已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且最后一次贴息期满的; 2、申请人的商业住房贷款尚未还清,且该商业住房贷款银行是公积金委托办理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委办 银行”); 3、所购住房仅有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设定抵押权登记,且未设定其他抵押权、居住权登记事项,也不存在其他权利限 制(如司法机关的查封、冻结等)。
“商转公贷款”额度及期限
1、“商转公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额度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额度计算方式计算,且申请额度不得超出商业住房贷款剩余本金。 2、“商转公贷款”期限 “商转公贷款”期限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执行。
据了解,此消息已经过镇江当地媒体镇楼第一时间核实。
(图片来源:镇楼)
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镇江恢复“商转公业务”!
目前,镇江公积金基准利率3.25%,这比9月20日公开的新一期5年期以上LPR为4.3%低很多,转换之后可以省下不少利息,大大减轻还贷压力!
此信息来自合肥爆文,版权归原作者,转载此文目的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进行删除处理(applets@hope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