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合肥房企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就擅自交付使用。
8月16日,从信用安徽获悉,合肥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在未组织珺和府P1#楼工程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工程交付使用。
其行为违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六条第三款,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八条,合肥市城市管理局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65.2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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