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合肥市瑶海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显示,对凤凰桥路(胜利路--长江东大街)改造项目作出了《合肥市瑶海区房屋征收决定》(合(瑶)房征决【2024】1号)。
(图片来源:微博@合肥班长)
1、征收依据:根据合发改投资(2022)1001号文件决定,对凤桥路(胜利路-长江东大街)改造项目实施改造。
2、征收范围:凤凰桥路(胜利路--长江东大街)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附属物及其构筑物(具体范围详见征收范围图)。
3、被征收人应在征收搬迁期限内办理房屋移交手续,腾空房屋,完成搬迁。征收实施单位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收回。
(二)住宅房屋补偿安置方式
本项目征收涉及的合法有效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就近地段房屋产权调换。
1、国有土地住宅货币补偿住宅房屋货币化补偿金额-产权调换建筑面积x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政策性增购建筑面积x(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建筑安装成本价)。其中,产权调换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x(100%+不超过30%公摊系数),住宅安置房公摊系数拟定为30%,安置房实际公摊系数超过30%的按实际公摊系数计算产权调换建筑面积。
政策性增购面积为被征收人可按产权证每户(共有产权按户计)增购不超过15㎡建筑面积,增购后仍不足50㎡建筑面积的,增补至50㎡建筑面积。
2、国有土地住宅产权调换。
选择产权调换的住宅,按合法有效的套内建筑面积“征一补一”。
(1)在征收公告规定期限内搬迁的被征收人,套内建筑面积“征一补一”,并按产权调换房屋的实际公摊系数及异地面积调整系数计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在产权调换基础上可按产权证每户(共有产权按一户计)增购不超过15㎡建筑面积,增购后仍不足50㎡建筑面积的,增补至50㎡建筑面积,被征收人每户可增购不超过15㎡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建筑安装成本价(暂定:2680元/㎡)结算。
(2)安置房建筑面积在两个套型之间的,可允许上靠就近档次套型,补足面积按建筑安装成本价(暂定:2680元/㎡)结算。
(3)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地点为:龙兴家园。
(图片来源:微博@合肥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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