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多地都使出了“绝活”,提高当地楼市的活跃度推出商品房“以旧换新”便是其中的一个“大招”。
据悉,住房“以旧换新”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或政府机构等通过收购、置换、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帮助已有住房的居民卖旧换新。具体如何操作,不同城市、不同楼盘并不相同。
以江苏南通主城区为例,居民可以和房地产企业签订认购意向书,并在一定期限内锁定新房房源,待经纪公司售出旧房后,房款抵作购买新房的首付;如在期限内旧房未能售出,居民可解除认购意向书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浙江宁波房地产业协会近期则推出“换新购”服务,让购房者和房企二者之间直接签署协议出售二手住房、换购新建商品住房。
至于江苏太仓,则要求将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住房按照相应规则出售给指定的国资公司,并购买国资公司指定的新房。同时规定,一套存量商品房只能置换一套新建商品房,且存量商品房置换总价不得高于所购新房总价的60%。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徐州、淄博、南京、济南等10多个城市陆续推出了“以旧换新”活动。
对于开发商而言,“以旧换新”的购房者提前签订新房认购协议,提高了房屋销售的确定性,有助于降低房企销售压力;短期来看,“以旧换新”政策有利于畅通一、二手房链条,提高楼市活跃度,未来,或有更多城市参与进来,促进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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