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交资料(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一)不动产登记资料
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属夫妻共有的房改售房办理转移登记的,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2.身份证明(详见《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资料的具体要求》)
3.不动产权属证明(原件1份):《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或《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4.买卖合同(原件1份)
以下情形之一,还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5.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件1份)
6.卖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证明文件(原件1份)及监护人保证书(原件1份)
7.属共有且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8.住宅类的:广州市限购政策规定资料
(二)涉税业务资料
1.卖方出售已满5年的家庭唯一住房,根据政策规定申请个人所得税优惠的,须提供:家庭成员(卖方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2.将房屋转移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以不低于成本价(转让人的购房原价等)为计税价格,成本价(转让人的购房原价)以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载明的价格为准。需提供关系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人民法院判决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其他有资质的机构部门出具的能够说明双方关系的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3.申请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等房产原值、合理费用凭证(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二、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四、办理流程
(该业务实行税务、登记一体化办理)
(网上申办网址:https://bdcws.gzlpc.gov.cn/gzwwsq/#/entry;
网上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91103;点击“行政确认”选择对应的登记事项清单的办理流程, 该业务已纳入省内通办。)
五、办理机构
该业务实行税务、登记一体化办理。由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增城区、番禺区、南沙区、花都区、从化区登记中心通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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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约服务(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我要预约)
2.登记机构地址(导航图)、办公时间、电话(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登记机构地址)
3.不动产登记对身份证明、委托书的要求(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办事指引)
4.案件办理进展(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案件查询)
5.领证方式(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办事指引)
6.广州市限购政策核查资料清单(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办事指引)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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