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进一步便民利企。
目前,全国共有15个省份100多个地市探索开展了不动产“带押过户”,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办理模式。目前,其中天津、山西、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省份已经全面开展。下一步将在全国全面开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通过这些城市的实践中,形成了三种“带押过户”的办理模式。一是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通过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与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二是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通过借新贷、过户后还旧贷,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卖方贷款结清后及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三是抵押权变更模式。通过抵押权变更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抵押权变更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以及变更登记。
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指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赵燕:不动产“带押过户”实行以前,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的,需要先筹集资金归还贷款、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申请新贷款、办理新抵押权登记,不仅交易成本高、时间长,而且流程烦琐复杂。
“带押过户”改革后,可以大大节省不动产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难度和交易成本,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赵燕指出,下一步,将从因地制宜、深化协同、以点带面、防范风险等方面发力,逐步推动实现“带押过户”全覆盖、常态化。
部分内容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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