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央行第四季度例会:
引导信贷合理增长、提高
乘数效应、促进物价回升
房地产信贷继续强调满足不同所有制企业合理融资需求。12月27日,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3年第四季度例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
(1)要加大已出台货币政策实施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信贷合理增长、均衡投放,保持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
(2)增强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的引导作用,提高乘数效应,有效带动激发更多民间投资。促进物价低位回升,保持物价在合理水平。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发挥央行政策利率引导作用,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效能,推动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稳中有降。
(3)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优化大宗消费品和社会服务领域消费金融服务,继续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4)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地方政策
重点政策详情
· 广州市 ·
12月25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1)《通知》指出11类情况下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包括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在缴存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自住住房;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的等情况。2、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3、离休、退休的。4、出境定居的。等等。(2)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实际支付购房款两年内提出申请,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购房贷款发放后结清前提出申请,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生育二孩及以上(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缴存人月提取额度可以上浮40%。
· 郑州市 ·
12月29日,郑州市航空港区建设局发布《关于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其中:(1)经省、市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在航空港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50%购房补贴,分别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经市、航空港区认定的产业人才给予最高总购房款2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2)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在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对无法享受上述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毕业生,以本人或其配偶名义购买航空港区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每套房屋2万元的购房补贴。(3)对在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重点企业员工发放购房奖补。奖补标准:每套房屋补贴5万元,分别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完成网签后补贴2万元、网签1年后补贴2万元、网签2年后补贴1万元。(4)现役军人和持有退役军人优待证、消防救援证件的人员在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5)对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社会团体在区团购新建商品住房给予团购补贴。其中,对同一单位在30日历天内组织在同一项目新购5套(含)以上住房的,按2万元/套标准补贴;新购10套(含)以上的按3万元/套标准补贴;新购30套(含)以上的按5万元/套标准补贴。单套住房网签面积在144㎡以上的,额外给予1万元/套的补贴。(6)对在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在网签后3个月内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50%契税补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在航空港区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相关标准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