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
重点政策详情
· 东莞市 ·
开发企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私自截留、
收存购房款
8月2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
(1)购房人直接将购房款存入相应资金监管子账户,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截留、收存购房款。
(2)按揭银行应按商品房抵押合同约定将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直接存入相应监管账户。
· 绍兴市 ·
镜湖新区明确预售资金监管,
余额不得低于工程预算清册总额130%
8月3日,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专户支付监督有关规定的通知》。重点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专户余额达不到剩余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130%,由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将相关情况书面函告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预售资金日常管理行政部门督促整改,并就资金支付管理提出相应措施。
· 长沙市 ·
全面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监测,
保证资金“留在项目”
8月3日,长沙市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其中:
(1)设立预售资金监测专户,对预售资金的交存和支出进行监测。
(2)购房人交存的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等预售资金,应全部通过监测专户存入到监管账户。
· 杭州市·
三孩家庭首套房公积金首贷额度
最高上浮20%
8月1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
(1)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
(2)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现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800元/月,桐庐县为1260元/月,淳安县为900元/月,建德市为720元/月。
· 嘉兴市·
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房最高补贴10万元
8月2日,嘉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发布《嘉兴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
(1)已在本市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且在长三角地区有缴纳社保记录的非本市户籍,可享本市户籍购房政策(5月已取消本市户籍限购3套限制,当前不限购),其他非本市户籍仍限购1套。
(2)取消建筑面积144㎡以下商品房的限售要求,144㎡以上商品房仍按原要求执行(限售2年)。(3)截至2022年底,对本市户籍的二、三孩家庭分别给予300元/㎡(单套不超过5万元)、500元/㎡(单套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贴。
· 金华市·
鼓励金融机构降首付降利率,
公积金贷款最高至80万元
8月2日,金华市磐安县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
(1)鼓励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下调住房贷款利率,首套房利率降至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2)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职工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二套房单职工最高额度由20万提高至25万元,双职工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3)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贷款额度可上浮20%。
(4)2022年8月至12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补贴。
(5)调整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和保证金缴纳比例缴纳比例,合理确定出让起始价,提升利润空间。保证金缴纳比例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20%(原为50%)。(6)要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严格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实行分阶段竣工验收以及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
· 长沙市·
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
8月3日,长沙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及以上每孩可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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