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央行、银保监会:金融机构要灵活调整
受疫情影响人群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计划
4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座谈会。会议强调:
(1)要充分发挥多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效能,做好政银企对接,及早释放政策红利。
(2)金融机构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3)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服务。要及时优化信贷政策,灵活调整受疫情影响人群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计划。
住建部:坚持底线思维,
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风险
4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按经济规律办事”为主题,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会议指出,要各地加快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退税减税降费、专项债发行使用、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支持企业稳岗等有关政策的实施,重点围绕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研究采取更大力度政策举措,推动释放内需潜力。要坚持底线思维,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城乡建设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地方政策
重点政策详情
· 盐城市 ·
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上调至60万元
4月18日,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部分调整。其中:
(1)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
(2)恢复第二次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首次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结清的缴存职工,新政策实施后,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3)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保底贷款额度由15万元调整至2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保底贷款额度由8万元调整至10万元。
· 淮安市 ·
限购政策放松
4月20日,淮安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细落实省政府“一老一小”民生实事的通知》。其中: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不含洪泽区,下同)有2套住房、父母在市区没有住房的,可以凭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口本到相关部门办理1套购房资格证明;
(2)非本市户籍的人才家庭、父母在市区没有住房的,在原有规定基础上可凭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口本到相关部门办理1套购房资格证明;
(3)对于本市户籍的多孩家庭,在公租房配租时,优先考虑户型和面积选择,实施差异化租金优惠政策;
(4)在购买商品房时,市区有2套住房的可以凭出生证明及户口本到相关部门办理1套购房资格证明。
· 南通市 ·
出台购房补贴新政,
买房最高补贴房款总额2%
4月22日,南通市通州区发布《通州区稳定就业企业职工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知》对在区内企业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自3月21日起在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企业职工(符合享受人才引进购房补贴政策的除外),按面积分三档(90㎡(含)以下;90㎡—144㎡(含);144㎡(含)以下)给予1%-2%的购房补贴,有效期1年。
· 福州市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4月18日,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户口落户条件的通知》,决定对实验区户口落户条件予以调整。
在落户条件方面,凡有意愿落户实验区的区外户籍人员,均可申请落户。实验区外户籍人员可在区内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申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城镇租赁的私有住房(经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登记)所在地址申请落户;无法提供落户地址的,可在实验区内的公共地址申请落户。
· 烟台市 ·
发布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硕士最高可贷80万
4月19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对我市硕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
(1)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额度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挂钩。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三个,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及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还贷能力、信用情况等条件。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加大优秀人才奖励力度,
政府特贴标准提高至5万元
4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宁夏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暨“才聚宁夏1134行动”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才聚宁夏1134行动”。
宁夏将加大优秀人才奖励力度,将自治区政府特贴标准由1.8万元提高至5万元,“塞上英才”奖金一次性发放,并免征个人所得税;“自治区技术能手”奖金由3000元提高到1万元;对产生“两院”院士的单位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其中20%用于奖励院士本人。
· 龙岩市 ·
双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55万,
首套首付比例最低20%
4月18日,福建省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等六项政策。《通知》显示:
(1)在龙岩中心城区购房,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55万元;在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连城县、长汀县、武平县购房,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2)降低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不低于40%。允许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3)明确贷款最长期限由不超过25年延长至不超过30年等。
· 银川市 ·
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新建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4月20日,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披露,即日起对银川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通过调整鼓励职工对公积金的使用,降低职工购房负担。其中:
(1)主借款申请人在银川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偶方在宁夏区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70万元。
(2)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已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在银川地区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3)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 常德市 ·
中心城区购新房按实际缴纳契税
给予50%财政补贴
4月20日,湖南常德市人民政府发布《常德市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其中:
(1)对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包括车位、车库和杂物间等)的,按实际缴纳契税的50%给予补贴(契税税率为1%-3%);
(2)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提高至60万;
(3)土地竞买保证金从30%降至10%;
(4)提出要降低公寓居民使用成本等。
· 赣州市 ·
双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
首付比例降低至20%
4月21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赣州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其中:
(1)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30%下调至20%,贷款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80%。
(2)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在中心城区(含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赣县区和南康区)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提高到60万,其他各县(市、区)由40万提高到50万元。
· 兰州市 ·
调整二套房认定规则,
取消再次申贷时间限制
4月24日,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披露,为了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合理购房需求,近期,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的基础上,又对其他贷款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其中:
(1)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一年方可再次申请贷款的限制;
(2)二套“认房不认贷”,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有一套非公积金贷款所购房产的,出售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后,再购房可按二套房申请贷款(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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