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国务院:积极稳妥防范化解
金融风险,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10月28日,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考虑。其中:
(1)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总量上,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助力实现扩投资、带就业、促消费综合效应,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价格上,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降低企业综合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
(2)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保交楼、稳民生,推动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10月28日,央行发布2022年三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央行统计:
(1)三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10.76万亿元,同比增长11.2%;前三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8.08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
(2)三季度末,房地产贷款余额53万亿元,同比增3.2%(前值增4.2%)。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3万亿元,同比增2.2%(前值降0.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9万亿元,同比增长4.1%(前值增6.2%)。
地方政策
重点政策详情
· 东莞市 ·
试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
纳入在校生和外籍人员
10月28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试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其中:
(1)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按照本通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2)未参缴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台港澳人员和外籍人员、在校生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10月27日,上海市临港区发布文件,决定进一步优化人才购房条件。经认定,同时符合以下单位条件之一、个人条件之一以及工作年限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在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条件包括: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近一年内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居住证积分核定满120分。
(2)在新片区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等。此外,定向优化人才购房政策的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1年的,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让;满2年的,6年后可转让;满3年未满5年的,5年后可转让。
10月26日,哈尔滨市发布《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其中:
(1)针对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第三胎的家庭,在9区内购买新房,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个人在9区内购买新房,且在线上、线下房展会期间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按契税额100%补贴,购买二手住宅,按契税额50%补贴。
10月25日,济宁市任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办理任城区青年硕士研究生和学士本科生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的说明》。对任城区就业的硕士和本科生(硕士不超35周岁,本科不超30周岁),且首次在济宁就业的,3年内购首套房可分别发放购房补贴6万元、3万元。
10月27日,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发布《中共修水县委办公室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其中:
(1)对企业新引进的工作一年以上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大专,在修水购买首套房的,分别给予最高可达10万元、6万元、5万元和3万元购房(交易规费)补贴。
(2)对首次将户口迁移至修水(含集体户口)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高级工班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落户奖励。
(3)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最高额度的1.2-1.5倍系数申请。
10月27日,荆州市监利市人民政府发布《监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促进助企纾困、主体培育、消费提振 若干措施落地见效的通知》。其中:
(1)购买新房按契税70%给予补贴;
(2)首套房商贷首付两成,结清贷款二套房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3)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购首套房补贴2万元;
(4)引进人才,购首套房最高补贴10万元。
此信息来自AI·楼市新政,版权归原作者,转载此文目的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进行删除处理(applets@hope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