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1—3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07282亿元,同比增长5.1%。从环比看,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0.25%。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8.8%。1—3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25974亿元,同比下降5.8%。1—3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2994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4%。商品房销售额30545亿元,增长4.1%,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7.1%。3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4.71。
商品房无法交付情况,
购房者退款享有优先请求权
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明确房企风险化解中权利顺位问题的请示》(豫高法〔2023〕36号)做出《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对于部分条件下购房者退款等优先权做出了规定,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央行:
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
较强,房地产贷款增长呈上升态势。
4月20日,人民银行举行2023年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新闻发言人阮健弘表示,今年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0.6万亿元,同比多增2.27万亿元。这表明了今年一季度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是比较强的。从人民银行的调查问卷看,今年一季度贷款总体需求指数是78.4%,比上季度高了18.9个百分点。从行业投向看,新增贷款主要投向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房地产贷款增长呈上升态势。中长期看,我国经济总供求基本平衡,货币条件合理适度,居民预期稳定,不存在长期通缩或通胀的基础。
地方政策
重点政策详情
· 宁波市 ·
4月21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对引进人才等住房消费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的通知》,对人才租房提取和购房贷款提供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支持。其中:(1)2023年5月1日起,在宁波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本科和全日制硕士毕业生,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提取的月度限额分别提高至1800元、2000元;2023年6月1日起,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按月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也可累计多月提取,提取起始月份不超过上次租房提取时间且最长提取期限不超过12个月。(2)在宁波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本科和硕士毕业生,从2023年5月1日起,在宁波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分别上浮20%、30%。(3)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仍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优惠支持政策。在宁波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按租赁普通自住住房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 绍兴市 ·
4月18日,绍兴市上虞区出台《上虞区优化生育政策(试行)》,明确13条优化生育政策,预计年财政经费支出1亿余元,着力破解“不敢生”“不想生”难题。其中:(1)住房保障方面,明确对无房户或现自有房人均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三孩家庭,购买商品房时一次性发放30万元房票。三孩家庭公积金可贷额度允许上浮30%。二孩、三孩家庭优先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二孩家庭按市场价70%标准确定,三孩及以上家庭按市场价60%标准确定。对无房户或现自有房人均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且确有租房需求的二孩、三孩家庭,实际租房时,分别依申请发放每月800元和1500元的租房补助。(2)对二孩、三孩孕妇分别发放500元和1000元的孕期检查补助;向二孩、三孩分别发放每月300元和500元的消费券,直至孩子3岁;婴幼儿2-3岁期间,对二孩、三孩分别发放每月500元和800元托育服务补助;孩子0-3岁期间,参照上年度上虞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向三孩母亲发放生活补助;对0-3岁的三孩及其母亲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商业保险保障等。(4)每对在上虞区登记结婚的夫妇还可获得价值1000元的礼包。
· 宁国市 ·
4月19日,安徽省宁国市发布《宁国市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举措(试行)》。其中:(1)自2023年1月1日起,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市),给予一次性育儿补贴10000元;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市),给予一次性育儿补贴15000元。(2)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生育三孩的当前家庭,给予不超过2万元费用据实补助。(3)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首次在该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实行契税全额补贴政策,享受补贴的房屋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出售转让。 · 永城市 ·
4月21日,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1)对依法生育、抚养多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在永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永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2)申请人一人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