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
9月14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住建部提出:
(1)我国还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下一步将采取多方面举措,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2)2021年-2022年,全国建设筹集33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解决近10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将建设筹集65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解决近20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
(3)建立房地产政策协同机制,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增强调控政策的协调性精准性,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遏制投机炒房。
(4)保交楼方面,上个月已会同财政部、央行等出台了专门措施,以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方式,支持有需要城市推进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目前专项工作正在推进。
· 广州市 ·
9月14日,市场消息称,广州市已对新项目备案价进行动态调整,“一房一价”由原来按楼栋均价正负6%调整为可上浮10%、下浮20%,楼栋均价不能超项目核定线均价。
· 广州市 ·
9月13日,广州市黄埔区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生物医药产业优秀青年人才首套房购买补贴的通知》。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经认定,对其在本区购买的广州市首套住房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购买补贴,补贴金额不超实际购房金额的50%。
· 天津市 ·
9月16日,天津市住建委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
(1)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最低比例降至40%(原60%);结清贷款且本市无房的,按首套执行。
(2)放松限购:非户籍且在本市就业的新市民、大学毕业生,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个税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原需3年内连续2年);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可增购1套;居民家庭如果将自有的1套住房通过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平台筹集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可增购1套。
9月13日,郑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
(1)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可申请落户,不受社保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的限制(原社保需6个月,农业转移需居住满5年);
(2)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9月15日,绍兴市诸暨市发布一系列楼市新政,涉及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实施契税补贴、鼓励房企开展团购优惠等。其中:
(1)根据《诸暨市行政区域内推行房地产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实施细则》,9月至10月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100%契税补贴。11月至12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80%契税补贴。
(2)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80万元。
(3)商贷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不低于30%。
(4)鼓励房企开展团购优惠活动,在备案价浮动基准上,对团购5套及以上(叠排或排屋3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可以再下浮5%以内,对团购10套及以上(叠排或排屋6套及以上)的可以再下浮8%以内。
9月1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其中:
(1)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比例降低至40%(原50%)。
(2)探索对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的二手房开展“带押过户”登记试点。
(3)研究调整城市更新商办类项目可产权分割最小单位建面(此前不得小于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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