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央行:
加大对“市场+保障”住房
供应体系金融支持力度
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季度例会。会议强调:
(1)要加大已出台货币政策实施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信贷合理增长、均衡投放,保持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
(2)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综合施策、校正背离、稳定预期,坚决对顺周期行为予以纠偏,防止形成单边一致性预期并自我强化,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
(3)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着力推动已出台金融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6月24日,自然资源部开展视频培训,推动各地有力有效处置闲置盘活存量土地,研究出台三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其中:
(1)在“鼓励开发”方面,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完善规划条件和相关配套设施要求,合理调整开竣工日期,依法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
(2)“在促进转让”方面,充分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推进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配合司法及破产处置,优化分割开发程序,支持合作开发。
(3)在“规范收购收回”方面,强调了应依法收回的情形,协商收回的可采取等价置换等方式,收回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但要量力而行,坚决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
指导各地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
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6月24日,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召开保交房政策培训视频会议。会议强调:(1)保交房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当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首要任务。(2)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工作针对性,明确保交房工作的目标与标准,准确查找问题和不足。要统筹协调保交房工作,建立国家、省、市三级专班联动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协调,用好保交房信息系统,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机制。要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3)为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更好满足城市房地产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完善机制组成,健全项目推送反馈管理,加大项目修复力度;加强“白名单”的审核把关;指导银行做好融资支持;做好经验总结和经验推广。地方政策
重点政策详情
· 北京市 ·
6月26日,北京市发布《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1)调整本市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及利率下限。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LPR-45BP,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购买二套房。位于五环以内首付35%,利率下限LPR-5BP,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9%。五环以外首付30%,利率下限LPR-25BP,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7%。(2)优化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户籍家庭购买二套房的,在个人住房贷款中认定为首套房。(3)调整本市新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缴存职工家庭,给予上浮贷款额度支持。购买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可贷款额度分别上浮20万元、30万元。购买A(BJ)级、AA(BJ)级、AAA(BJ)级装配式建筑分别上浮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购买超低能耗建筑上浮40万元。同时满足上述多个适用条件的最多可上浮4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 北京市 ·
6月26日,北京市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使用贷款购买首套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二套商品房,所购住房位于五环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所购商品住房位于五环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