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
12月15日至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加深。但要看到,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各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明年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要坚定做好经济工作的信心。会议要求:
(1)明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2)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3)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
(4)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狠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会议指出,明年经济工作千头万绪,要从战略全局出发,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纲举目张做好工作。其中:
(1)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
(2)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行业重组并购,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同时要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要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压实各方责任,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国务院: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
12月14日,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其中:
(1)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十四五”期间主要目标是促进消费投资、完善分配格局、提升供给质量、完善市场体系和畅通经济循环。
(2)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12月1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其中:(1)家庭无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商贷记录已结清的,购房执行首套房政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原按二套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60%)。(2)家庭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购房执行二套房政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原60%)。
三孩可享1000元/年育儿补助、
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12月12日,黄冈市政府印发《黄冈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措施》。其中:
(1)明年6月30日前在黄州城区购房的二孩或三孩家庭享受5000-10000元购房补贴。
(2)双缴存家庭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到60万元(原50万元),二套房提高到50万元(原40万元)。
(3)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再购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付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12月13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兰州市助企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其中:
(1)阶段性调整兰州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5年期以上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4.3%下调至4%。
(2)取消现行限售政策。
(3)个人住房贷款不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4)推行“拿地即开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5)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缓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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