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央行、银保监会:金融16条措施支持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1月1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包含16条内容,涉及开发贷、信托贷款、并购贷、保交楼、房企纾困、贷款展期、建筑企业贷款、租赁融资、个人房贷和征信等房地产上下游多方面的融资。其中:
(1)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对国有、民营房企一视同仁。为了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要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
(2)支持各地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地在全国政策基础上,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当地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优化新市民住房金融服务,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新市民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的标准。
(3)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
(4)支持优质房企发债,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短期困难房企提供增信支持。对于债券市场,通知表示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并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
(5)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鼓励信托等支持房地产并购等合理融资需求。依法合规为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商业养老地产、租赁住房建设等提供金融支持。
(6)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
(7)鼓励金融机构尤其是项目按揭贷主融资商业行提供配套“保交楼”融资支持。
(8)鼓励商业行稳妥有序开展项目并购贷款业务,支持优质房企兼并收购受困房企项目。除了支持商业银行推进并购贷款业务外,还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资产管理公司)发挥在不良资产处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与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共同协商风险化解模式,推动加快资产处置。
(9)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依法依规化解受困房企风险。
(10)鼓励金融机构与购房人等相关方依法自主协商个人住房贷款延期还本付息。(11)对于受疫情等客观原因影响不能如期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延长其过渡期。
(12)优化住房租赁信贷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对合规租赁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13)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直接融资产品等。
交易商协会:中国民企融资“第二支箭”
延期并扩容,支持民营房企发债融资
11月8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文称,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人民银行的支持和指导下,交易商协会继续推进并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交易商协会在文中明确,继续推进并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支持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第二支箭”由人民银行再贷款提供资金支持,委托专业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担保增信、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直接购买债券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预计可支持约2500亿元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后续可视情况进一步扩容。
地方政策
重点政策详情
·东莞市·
新房销售价格不得高于
申报价格,下浮不得超过15%
11月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东建房〔2022〕22号)》。其中:
(1)网签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且比申报价格下浮不超过15%(原10%)。
(2)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满360天方可上浮调整,上浮幅度不超过5%,满180天(原90天)方可下浮调整,下浮幅度不限。
·北京市·
台湖、马驹桥地区执行
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品住房政策
11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加强亦庄新城台马地区商品住房管理的通知》。划归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的通州区台湖、马驹桥地区(约78平方公里)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执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品住房政策有关规定。其中:
(1)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原为无房家庭限购1套;已有1套住房的家庭需落户通州区3年及以上/在通州区连缴3年社保或个税,限购1套)。
(2)非本市户籍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连缴5年社保或个税限购1套(原除该条件外,需在通州区连缴3年社保或个税)。
·杭州市·
取消“认房又认贷”,
二套房首付由六成降至四成
11月10日,杭州市发布《关于调整杭州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政策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杭州市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本次调整自2022年11月11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合同日期为准。其中:
(1)降利率:杭州全市范围,首套最低利率4.1%,即LPR-20BP,二套最低利率4.9%,即LPR+60BP(此前首套4.3%,二套4.95%)。
(2)首付比例下调:杭州限购区内,二套首付最低比例调整为40%(原为60%)。
(3)认房不认贷:杭州限购区内,无房有贷已结清家庭,再购普通自住房可按首套贷。
·成都市·
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
社保缴纳时间与限购区域限制
11月9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其中:
(1)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等限制在蓉购买商品住房。
(2)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购买商品住房时视为无房居民家庭参与商品住房申购。
(3)高层次人才通过购房支持途径所购住房,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高层次人才仅能通过购房支持途径在成都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该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
·宁波市·
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完成备案后
即可提出“资格认证”
11月7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该市新一轮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办法。其中:
(1)新增了“资格认定”环节。申请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完成备案后可提出“资格认定”,对婚姻、名下房产等进行确认和固定,避免在等待交付期因结婚等补贴申请资格。
(2)申请补贴的住房由过去的“家庭首次购买唯一住房”调整为“家庭唯一住房”。
(3)享受购房补贴房产的限售政策统一按宁波市的限售政策执行,限售期从5年缩短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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