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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具体措施如下:
(1)买房享花都“准户口”待遇。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以领取花都人才绿卡,凭花都人才绿卡及购房合同享受区政策性照顾入学待遇。
(2)大力推行“房票”安置。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实施拆迁补偿时,增加房票补偿方式供拆迁人选择。
(3)推进落实以旧换新无忧购。继续推进落实商品房以旧换新“焕新购”活动,鼓励商品房“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以低配换高配”。
(4)打通网签、办证绿色通道。落实新建商品房带押网签。
(5)鼓励现房销售、价保无忧。鼓励满足条件的房企进行现房销售,打消购房者后顾之忧。
(6)全力保障居民购房安全。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进入融资“白名单”,支持房企融资需求。
· 广州市 ·
公租房新政出台,适度放宽公租房申请
准入条件,惠及更多老人和低收入群体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新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接替旧文件,有效期5年。新的《办法》进一步优化了公租房审核分配机制完善了退出和监管规定。
对比旧文件,新的《办法》做了几点优化:
(1)简化审批流程,预计整个流程能减少1个月左右。
(2)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范围,过往收入情况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但在广州有自有住房并且人均建筑面积介于9-15㎡区间的家庭,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新《办法》允许这类家庭选择轮候实物配租公租房。
(3)放宽老年人家庭准入门槛,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均年满60周岁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标准可适当放宽,相比普通家庭提高至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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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单套建面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8月6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
(1)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平米以下,户型以两居室、三居室成套住房为主。
(2)申请人需有广州市户籍、在广州市无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转移记录、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累计缴纳社保满3年,单身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属于本科以上学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技能人才以及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持卡人,可以不受户籍和年龄限制,同时缩短社保年限(高层次人才和博士无社保年限要求、硕士1年、本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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