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274号),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图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拓展文化旅游消费、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持续优化汽车消费环境、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持续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等五大举措。在拓展文化旅游消费方面,着重鼓励开展系列文旅消费品牌活动、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积极开发文旅发展新业态、配合省开展“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活动、支持发展休闲农业、持续落实文旅惠企政策。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在9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省财政拿出专项补贴资金鼓励各地开展活动,对各市通过财政资金补贴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等八大类家电“以旧换新”的实际支出部分(核销金额)给予奖补。根据珠三角城市(不含深圳)按其实际支出的50%比例补贴的有利政策,在9月至11月期间,佛山市级财政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投入开展活动,并鼓励和发动各区配置出台相关消费政策。汽车消费同样有利好消息。《实施意见》明确要落实汽车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小型非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加快汽车新兴消费业态发展、优化支持汽车消费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新增一批停车泊位,加强住宅小区汽车充电桩建设,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100%全覆盖。在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方面,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2022年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全年发放租赁补贴至少16754户。同时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鼓励结合实际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流程和申报材料。完善房地产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稳妥推进佛山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还提出佛山市将组织新一轮消费券发放活动,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投入,在9-10月期间发放零售业(不含汽车销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券,并鼓励各区启动新一轮消费券发放,推动全市形成新一轮消费热潮。更多具体内容可自行前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相应通知内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