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简化港澳台居民在我市购房相关资料要求的通知》。
从2019年8月1日起,港澳台居民年满18周岁、在东莞已领取居住证且个人名下在东莞无住房的,可以在东莞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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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发布的《关于简化港澳台居民在我市购房相关资料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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